公司五年不盈利,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五年不盈利可以解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请求公司收购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实际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如果在60天内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以在90天内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公司5年没盈利可不可以解散
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五年不盈利可以解散公司,公司五年不盈利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或者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公司连续5年未实现盈利,相关法律规定下的解散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连续5年未实现盈利可能符合解散条件。在解散程序方面,首先应当进行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确认解散意向并指定解散事务负责人。随后,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解散登记,并公告解散事项。同时,需履行清算程序,包括资产清理、债权债务清偿等。最后,完成清算后,应办理注销手续,包括注销税务登记、社保注销等。解散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解散程序合法有效,保护各方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盈利并不直接导致公司解散。股东可以选择转让股权或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解散公司需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申请解散登记,并进行清算程序。解散过程中需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